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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818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8-16  作者:
【摘要】国家发改委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818号(资源环境类231号)提案《关于需采取更有力措施治理过度包装促进绿色生产消费的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818号(资源环境类231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单位提出的《关于需采取更有力措施治理过度包装促进绿色生产消费的提案》(第3818号)收悉,经商商务部、质检总局、邮政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为使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有法可依,质检总局会同我委等部门起草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商品生产者、销售者的义务,细化过度包装的判定,并对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规定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我们将积极推动《条例》尽快出台。国家邮政局将引导和推动快递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相关内容纳入了《快递条例》。质检总局在积极推动部门规章《商品过度包装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实施,加大过度包装领域监督管理力度。下一步,根据《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要求,我委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和限制过度包装的管理办法,积极推进限制过度包装的法制化建设。
  二、关于制定和完善相关标准
  目前我国包装领域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健全、完善的包装标准体系,包括基础通用标准、包装材料、制品与容器标准、包装装潢标准等多个方面,基本满足了包装业及相关行业对标准的需求。在治理过度包装方面,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两项国家标准。在快递包装领域,发布了《快递封装用品第一部分:封套》《快递封装用品第二部分:包装箱》《快递封装用品第三部分:包装袋》3项国家标准。2016年,我们已将快递包装标准纳入国家标准委与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开展的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中。
  下一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将加快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的修订,对标准中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指标、食品和化妆品的类别等进行修订完善。国家邮政局也将抓紧开展《快递封装用品》系列国标修订和《邮政业封装用胶带》行标制定工作,引导企业按照“绿色化、减量化和可循环”的思路开展快递包装用品的设计和研发,倡导对快递包装用品二次或多次重复使用,鼓励企业推广使用生物降解包装材料,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三、关于完善回收利用体系
  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启动了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工程,已有49个基地开展相关建设工作,并安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支持,鼓励包装物回收等再生资源相关企业进入试点园区协同发展。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率先对包装物等重点领域的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生产企业统筹考虑生产、包装、销售等各环节的资源环境影响,落实包装物生产者、使用者等各方相关的回收责任。2015年,商务部会同我委、国土资源部等联合印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明确了包括包装物回收在内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目标,提出分类建立回收体系、培育龙头回收企业等工作任务,其中“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是一项重要内容。
  下一步,我们将支持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企业、灌装企业和循环利用企业组成联盟,通过灌装企业销售渠道、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循环利用企业自建网络等途径,回收利用废弃的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研究出台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名录及管理办法,促进包装物规范化回收利用;开展“互联网+”资源循环行动,创新回收方式,推进再生资源行业利用互联网等先进的信息技术进行回收;选择快递业为切入点,鼓励企业对包装箱、总包袋进行循环利用,提高循环利用率;落实快递行业企业相关回收责任,鼓励快递企业逆向回收快递包装物等;继续落实好相关规划任务,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回收领域,积极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四、关于财政、税收等相关经济政策
  2015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目录>的通知》,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环节实行不同比例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在所得税方面,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再生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2017年4月,我委、财政部等14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对包装物回收在内的再生资源行业发展工作进行整体部署,从产业政策、融资渠道、科技创新等多方面进行支持,推动我国再生资源行业提质增效和健康发展。下一步,推进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做好包装物回收相关工作;着力完善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改革收费方式,提高收缴率,发挥价格机制对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的作用。
  五、关于开展相关试点工作
  2016年商务部印发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绿色流通有关工作的通知》,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并推出首批绿色商场创建单位。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于流通领域减少过度包装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2017年3月,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快递业绿色包装应用试点的通知》,选择北京、上海等8个地区作为试点参与省份,顺丰、申通、圆通、京东、优速作为参与试点的品牌企业,开展快递绿色包装试点。重点任务包括:探索生物可降解塑料商业模式、胶带减量化、缓冲物减量化、简约包装、包装纸箱规范化和商业化回收等12个项目。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推广可复制的模式。
  六、关于加强宣传教育
  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在各地不断开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宣传活动,以中小学生为宣传重点,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让社会公众逐渐认识到商品过度包装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压力,接受绿色的生活和消费方式。充分发挥试点企业和园区、机关、校园、新闻媒体等平台的宣传作用,大力倡导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消费理念和社会风尚,动员全社会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和奢侈浪费之风。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在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5.20国际计量日”等活动期间,利用多种载体,普及消费知识,大力宣传商品过度包装的危害和抵制过度包装的重要意义,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文明消费,推广绿色消费模式,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和高耗能、高污染的商品,倡导理性、简约、绿色的消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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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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