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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588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9-12  作者:
【摘要】国家发改委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588号(资源环境类210号)提案《关于限制生产与使用一次性用品的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588号(资源环境类210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限制生产与使用一次性用品的提案》(第3588号)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对缓解我国资源短缺、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限制生产和使用一次性用品,鼓励使用循环再生产品。同时,也加大了宣传力度,在机关、学校、社区等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一、关于进行全面教育,树立环保、生态、绿色的消费理念
  我委联合工信部、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普及废旧商品回收利用、节能减排的相关知识;投放“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倡导绿色消费”的公益广告,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降碳,提倡厉行节约,普及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化的生产生活方式。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继续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鼓励使用资源循环再生产品,宣传绿色低碳生活,鼓励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行为,特别是在服务行业和日常生活消费中,大力倡导节约风尚,减少一次性用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节俭的消费理念,逐步形成文明、节约的行为模式。
  二、关于出台政策法规,限制一次性用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
  《循环经济促进法》第28条明确规定“国家在保障产品安全和卫生的前提下,限制一次性消费品的生产和销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15—2020)》《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等文件对减少一次性用品均作出了规定,鼓励消费者减少使用一次性木筷、快餐盒以及酒店一次性牙刷、剃须刀等用品,鼓励使用资源循环再生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生产和消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国务院有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限制一次性用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我委会同其他1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将完善一次性消费品限制使用制度作为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六大制度之一。商务部印发的《关于大力发展绿色流通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在洗染、洗车、洗浴、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业强化节约意识,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旅游局将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纳入《“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明确指出“鼓励酒店实时客房价格与水电、低值易耗品消费量挂钩,逐步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下一步,我们将研究制定限制生产和销售的一次性消费品名录及管理办法,对纳入目录的产品实行分类管理,制定完善限制一次性消费品的相关政策,开展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制度试点,研究探索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的具体措施。研究制定一次性产品的生态设计标准,提高回收利用率。与居民社区和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合作,促进生活垃圾与再生资源回收处理利用两个网络系统衔接发展,积极推进一次性用品的回收和利用。
  三、关于禁止使用一次性难降解塑料包装物
  国务院办公厅2007年印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即“限塑令”,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场所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对于可回收的一次性塑料制品,目前主要通过回收利用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四、关于在宾馆、酒店限制一次性用品
  2006年,国家旅游局修订了行业标准《绿色旅游饭店》,提出了“客用品减量使用、多次使用”、“不使用一次性餐具、清洁品”等条款,规定减少客房内一次性消耗品的使用,积极采用生态、环保型材料制作的客房用品;颁布了《旅游饭店节能减排指引》《关于进一步推进旅游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意见》和《饭店节能减排100条》,有效减少了旅游饭店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推动了行业节能减排绿色经营;在新修订的《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中,对星级饭店的客房用品如拖鞋、牙刷、牙膏、梳子等取消了必备的要求;下发了《关于加强旅游行业节能工作的通知》,要求旅游饭店改进服务方式降低消耗,尤其是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2008年,商务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绿色饭店活动的通知》,在全国推进绿色饭店创建工作,并组建了“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引导各地企业深入开展减少和限制使用宾馆用的一次性生活用品。
  目前,许多地方和饭店、宾馆都积极行动,加入到引导客人绿色消费的行列中。北京13家中高档星级饭店共同签署了《绿色行动宣言》,不再主动向客房提供牙刷、牙膏、沐浴液、洗头液、拖鞋、梳子等一次性产品。长沙市政府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所有宾馆、酒店、招待所等住宿单位不再免费提供给游客一次性牙刷、牙膏等日用品。广东省旅游局要求全省星级饭店从2010年4月1日起,不再将一次性日用品配送至每间客房,仅在客人提出需要时,由客房服务中心或服务台统一配送。
  五、关于在火车、飞机、轮船上使用绿色环保的纸浆餐具
  2005年5月,国家林业局发出的《关于加强一次性木筷子生产流通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不得再批准设立一次性木筷子生产企业”。2005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一次性筷子系列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在生产技术和卫生指标上均有所规范,对一次性筷子的产品类型、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存及运输等进行了明确规定。2006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从2006年4月1日起,对木制一次性筷子征收5%的消费税。2007年12月,商务部制定《餐饮企业经营规范》中明确提出,提倡使用金属性筷子、可重复使用的卫生木筷,要求餐饮企业对使用后的一次性筷子配备回收设施。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关于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质检部门负责对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格准入条件,提高行业门槛。在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中要求生产企业要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二是严格生产过程监管,加强对获证生产企业生产环节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把原材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质量关,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
  六、关于对一次性用品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
  我委积极支持一次性用品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升级。2017年,我委牵头印发的《循环发展引领行动》明确提出,支持研发可重复使用的替代产品,研究制定一次性产品的生态设计标准,提高回收利用率。开展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联合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发布《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6年版)》,引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从源头削减或避免污染物的产品。
  我委会同科技部等七部委发布了《废物资源和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并在各项科技计划中将加快可降解材料研制及废旧塑料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作为提高节能减排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内容予以部署。科技部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启动了“全生物分解塑料的产业化关键技术”等项目与课题,重点开发二氧化碳基塑料、聚乳酸、聚烃基丁酸酯等三类典型生物分解塑料连续工业化生产共性关键技术,推动相关国家标准建立,加速生物分解塑料制品的规模化推广应用。
  在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中设立了“废旧高分子产品回收利用技术与示范”主体项目,针对废旧高分子材料循环利用的重大战略需求,从废旧混合塑料的识别与分离、废旧PET、废旧橡胶等的资源化利用及回收过程的节能减排和污染控制等方面开展研究。
  大力推进废旧塑料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与装备研发开发,提高废旧塑料资源化利用效率与产品质量,加快再生塑料处理的产业规模化进程,促进废塑料转化为可用资源。围绕废旧塑料处理功能与冶金制造功能、能源转换功能的耦合,在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中设立了“废旧高分子产品回收利用技术与示范”主体项目,针对废旧高分子材料循环利用的重大战略需求,从废旧混合塑料的识别与分离、废旧PET、废旧橡胶等的资源化利用及回收过程的节能减排和污染控制等方面开展研究。
  加强有毒有害污染控制,鼓励企业从源头减少有毒有害原料(产品)的使用。增强科技创新驱动力,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支持符合条件的循环经济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研发可重复使用的替代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生产和使用。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推进一次性用品绿色设计产品试点示范,组织相关单位加快评价标准制定,开展绿色设计产品评价工作,指导企业创建绿色设计示范试点,加大绿色设计产品供给。针对量大面广、资源环境影响大、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产品,发布可降解塑料等产品绿色设计评价标准及一批绿色设计产品名录,引导企业按照全生命周期理念开发和生产质量品质高、资源能源消耗少、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影响小、便于回收、无毒无害、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绿色产品,从源头降低一次性用品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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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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