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相结合、分类回收与终端处置相结合、统筹规划与分步建设相结合,着力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建设一批高环保标准、高技术水准的废弃物综合处置示范基地,弥补城市绿色发展“短板”,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查看详情 >
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的工作要求,加强示范试点中后期监管,保障各类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建设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各类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开展2017年下半年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查看详情 >
到2020年底,所有医疗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查看详情 >
2017年9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查看详情 >
国家发改委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588号(资源环境类210号)提案《关于限制生产与使用一次性用品的提案》答复的函。查看详情 >
国家发改委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行我国垃圾分类工作建设美丽中国的提案》(第0667号)、《关于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提案》(第1986号)、《关于推进垃圾强制分类回收利用 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提案》(第2215号)、《关于尽快出台能够实质性推动垃圾分类的〈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的提案》(第1042号)等提案答复的函。查看详情 >
国家发改委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708号建议《关于完善PPP立法,加大民营资本参与力度的建议》的答复。查看详情 >
国家发改委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818号(资源环境类231号)提案《关于需采取更有力措施治理过度包装促进绿色生产消费的提案》答复的函。查看详情 >